日前,北京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联合发布《北京市加快推进安宁疗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到2025年,北京市每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床位不少于50张,为有住院治疗需求的患者提供整合安宁疗护服务;全市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床位不少于1800张;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能够普遍提供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老年人安宁疗护服务需求得到基本满足。

安宁疗护是对没有治愈希望的病患所进行的积极而非消极的照顾;以临终患者和家属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模式进行,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等服务,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离世;尽可能提升病人和家属的生活品质到最好的程度。

根据《实施方案》,北京市将加快建立以社区和居家为基础、机构为补充,综合、连续、机构和居家相衔接的安宁疗护服务体系。通过转型、新建、改扩建等形式,发展建设一批安宁疗护机构。至2025年,每区至少设立1所安宁疗护中心,支持开展社区和居家安宁疗护服务。将提供服务的康复机构、护理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养结合机构等纳入医联体建设,促进优质服务资源下沉基层。引导综合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医院、专科医院设置安宁疗护科;支持在肿瘤科、疼痛科、老年医学科等相关科室设立安宁疗护床位;支持有条件的二级及以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要求转型为安宁疗护中心;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安宁疗护机构;鼓励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根据服务需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服务。

《实施方案》指出,北京市支持、引导医疗机构有序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安宁疗护中心主要为需住院治疗的患者提供机构服务。探索建立医生、护士、康复师、医务社工、心理咨询师、营养师等多学科团队共同开展服务模式,为患者提供综合、全程的整合服务。 三级医院主要为突发急性病变或身体、心理症状较重而需要住院治疗的患者提供安宁疗护服务,并承担技术支持、专业人才培训等任务。鼓励三级医院与安宁疗护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其他提供安宁疗护服务的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支援、转诊合作机制,充分发挥优质医疗资源的帮扶带动作用。

在完善价格政策方面,根据《实施方案》,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确定安宁疗护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的安宁疗护服务,属于治疗、护理、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的,按现有项目收费;属于关怀慰藉、生活照料等非医疗服务的,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收费标准由医疗机构自主确定。(经济日报记者 吴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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