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数字金融、科技金融等新兴金融领域蓬勃发展。全国人大代表、辽宁大学副校长杨松认为,要围绕金融领域的新业态、新领域进行制度创新和能力积累,如数字货币、互联网支付清算、监管科技、金融信息服务、数据保护、开放银行等,制定行业规范、监管规则及域外适用规定。
杨松进一步建议,建设数字货币域外适用规范,接轨外汇管理机制;做好金融数据的分级规范,从源头对金融数据的收集、传输和储存加以规范,坚持金融数据本地化原则,设立符合我国国情的多样化金融数据合法流动机制;围绕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强化互联网支付平台及资金存管制度、征信和信用评估系统、金融资产交易市场的安全标准和监管规则,并明确其域外效力。强化新兴金融领域立法,并推动其全球领域适用,占领新兴金融业态全球治理的法律制高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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