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辽宁省发展改革委获悉,辽宁省日前印发《辽宁省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就最大限度减少新冠肺炎疫情对辽宁省工业经济的影响,出台财政税费、金融信贷、助企纾困、保供稳价等方面27条具体支持措施,力促全省工业经济保持平稳增长,努力推动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按照辽宁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和要求,为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影响,针对工业经济运行中遇到的问题,辽宁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了相关举措,主要是帮助市场主体排忧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
具体来看,从财税支持上,政策包括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落实国家留抵退税、实施增值税和所得税优惠、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和环保支持等。比如,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去年第四季度和今年第一、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缴纳6个月;在政策优惠期限内,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免征增值税。
从金融信贷支持上看,政策包括引导和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支持力度、推动融资供需精准对接、用好用足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措施。其中,明确加大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确保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5%。
在企业帮扶方面,《若干措施》提出要鼓励市、县(区)安排中小微企业纾困资金,降低企业社保负担,提升科技企业基础创新能力;在保供稳价方面,要加强电煤运行监测预警与调节,做好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稳价工作,拓展工业企业多元化资源供给渠道,落实国家绿色电价政策。
关键词: 工业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