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4月15日从鞍钢集团获悉,一季度,鞍钢集团狠抓经济工作、疫情防控、安全生产三件大事,将疫情影响降到最低限度,彰显央企担当,实现了“开门红”。
经营效益再创新高,一季度实现良好开局。鞍钢集团认真落实中央企业负责人会议要求,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把实现“开门红”作为央企经济责任、政治责任、社会责任,把完成稳增长任务与推动高质量发展结合起来,以稳促进、以进固稳,展现长子情怀、使命担当。一季度,鞍钢集团利润总额、净利润、铁精矿产量均创历史同期最好水平,实现营业收入895.76亿元,同比增长39.43%;利润总额83.05亿元,同比增长13.2%;净利润68.39亿元,同比增长13.29%;铁精矿产量1298.13万吨,同比增长3%。主要指标在中央企业和钢铁行业排名前列。1-2月,鞍钢集团利润总额在全国钢铁行业排名第2位,销售利润率达到行业平均水平的2.43倍。
上缴税金和投资明显增长。一季度,鞍钢集团累计上缴税金45.52亿元,同比增长9.02%。其中,鞍山地区上缴税金15亿元,同比增长5.71%;本溪地区上缴税金13.05亿元,同比增长50.35%。一季度,鞍钢集团完成投资35.1亿元,同比增长88.8%。其中,在辽宁地区完成投资25.15亿元,同比增长95.9%;在四川地区完成投资8.62亿元,同比增长65.4%。在辽宁地区投资中,在鞍山地区投资12.08亿元,同比增长68.3%;在本溪地区投资9.33亿元,同比增长114.1%;在营口地区投资2.15亿元,同比增长176.5%;在辽阳地区投资1.37亿元,同比增长245.9%;在朝阳地区投资0.19亿元,同比增长57.4%,发挥了中央企业“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对地方经济的贡献度进一步增强。(经济日报记者 温济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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