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活力。4月2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知识产权局在京会签关于强化知识产权协同保护的意见,进一步打通知识产权执法司法工作中的堵点、难点,助力构建更加高效的执法司法体系,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法治化水平,护航创新驱动发展。

此次意见明确9个方面17项具体内容,包括建立常态化联络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机制等,涵盖协同保护的各个方面,是推进协同保护的有力抓手。

意见明确,最高检、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大办案协作力度,建立线索双向移送机制。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工作中发现涉嫌犯罪的案件线索,在向公安机关移送案件线索的同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可建议检察机关依法进行刑事立案监督。检察机关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的立案监督建议,应当依法受理和审查并及时反馈案件处理情况。

意见提出,两部门要建立关联案件双向通报制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最高检对于行政授权确权和检察监督中的关联案件,保持密切沟通并互相通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两部门还将健全信息通报制度,推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

根据意见,最高检对办理的重大敏感、疑难复杂案件或涉及到重点领域重要行业的案件,应及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沟通,必要时双方可共同挂牌督办,加强业务指导,共同做好案件办理和舆情管控工作。

落实意见,关键在协作,重点在提升办案质效。两部门要求,检察机关、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抓紧建立相应的日常联络和会商沟通机制,确保把协作机制用好、用活,实现执法司法衔接高效顺畅。(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关键词: 知识产权 国家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