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人民银行宣布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对21家金融机构发放的符合要求的科技企业贷款本金的60%提供资金支持。

“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科技创新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关键技术的突破也将带来细分领域的巨大变革,是产业发展的加速器,能够有效地提升我国产业链供应链安全性和竞争力。当前经济形势下,科技企业面临着一定的经营压力,对金融在扩大研发投入、降低财务成本等方面的需求更加迫切。”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专精特新服务部处长尹晓萌指出,科技创新再贷款的设立,充分体现了政策的及时性、创新性、精准性、适应性和有效性。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立足金融建设,服务企业需求,推动产业发展,体现政策协同,为企业创新发展“撑腰鼓劲”,有助于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

中信证券研究部首席宏观分析师程强表示,投资既要应对当前、又要兼顾长远。在深入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过程中,通过有效的制度设计和政策安排,促进信贷资源更多更好地向科技领域配置,既能有效应对当前经济增速下行压力,又会有助于我国结构转型升级,增强我国经济的综合实力。

“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撬动社会资金促进科技创新。这一政策不仅及时有力,而且精准有效。” 程强表示,一是政策出台非常及时。科技企业中有不少数量还处于成长期,属于中小企业。在局部疫情持续反复的背景下,这些企业在今年受到了产业链供应链阶段性中断的影响。设立科技创新再贷款,对这些企业来说是一场“及时雨”。科技创新再贷款额度为2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两次。

二是政策设计充分体现了货币政策总量和结构的双重功能。科技创新再贷款的推出,不仅向市场释放了新增的流动性,发挥了货币政策逆周期调节的总量功能,而且精准聚焦科技研发长周期的需求,对期限6个月以上的贷款给予再贷款支持,能够激励银行加大对科技企业中长期贷款投放,有助于改善信贷结构。

三是政策落地更具可操作性。科技创新再贷款支持范围包括“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等科技企业,优先支持参与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企业、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国家关键产业链龙头骨干企业及上下游关键配套企业、参与组建创新基地平台企业以及国家级科技园区内企业。具体支持的科技企业分别按照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现行标准认定,并由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国家科技创新创业数据平台、国家产融合作平台等渠道向金融机构推送。这样的安排针对性强、操作性强,更有助于发挥企业、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多方合力,提高政策落地的效力。

四是政策执行将更好地完善金融、科技和产业政策协同配合的长效机制。科技创新再贷款的推出,实际上是金融、科技、产业部门“几家抬”共同设立,今后在进一步完善机制、提高对接效率的基础上,将更好地跑通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流程细节,形成成体系的协同机制和长效机制,有效服务国家重大战略。

据了解,科技创新再贷款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共21家金融机构。

国家开发银行有关人士表示,科技创新再贷款政策出台以来,相关科技企业对专项政策业务咨询的频率显著增多,显现出政策性金融工具对提振市场预期、优化金融供给、激发市场需求的关键作用。

工商银行公司金融业务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在人民银行指导下坚决落实科技创新再贷款相关工作要求,深入推进科技创新信贷能力建设,进一步深化与科技部、工信部等部委的战略合作,发挥国有大行“头雁”引领作用,持续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为科技创新注入更强金融动力,以高质量金融服务推动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经济日报记者 陈果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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