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新型消费发展时间较短,发展速度较快,尤其是在技术、工艺、经营方式等方面有很多创新,难以避免与现行管理体制、法律制度不相符,或者存在一些法律空白或监管真空。为进一步促进新型消费发展,建议从以下4个方面着手。

第一,加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政府服务方式。转变观念,由“管(理)”到“服(务)”,提高行政效率。全面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实现行政审批标准化,为企业提供便捷服务。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引导生产要素流向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领域,促进生产方式转变,更加注重技术、工艺和功能提升,增加环保、智能、健康等方面高质量产品供给。

第二,深化税收金融制度改革,减轻企业负担。优化税制结构,给予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全面清理规范政府性收费,适当调低“五险一金”缴费比例等,以“组合拳”方式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改善企业经营环境,促进新消费模式发展。在减税降费的同时,持续深化金融体制改革,使资金高效、自发进入具有发展前景的新兴领域,增强金融服务能力,完善金融服务体系。

第三,健全包容审慎的监管机制,拓展新型消费发展空间。一是以数字化、智能化治理方式,建立跨部门、跨地区数据共享平台和协同管理机制,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二是根据新型消费特点,将监管重心与责任下沉,加大随机抽查频次,保障产品质量。加强服务质量监督,通过消费者事后评价机制给予评级或排名,以市场化手段实现优胜劣汰,提高新业态行业自律。三是加强大数据客户信息管理,强化数据安全。尽快完善相关法律,对消费者信息数据存储、应用过程和结果呈现等进行详细规定,避免消费者隐私数据泄露,保障信息安全。

第四,优化营商环境,激发新型消费发展动力。新型消费多由现有业态创新而来,且多处于发展初期,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将激发企业创新动力。一是要降低市场交易成本,消除企业市场进入与退出壁垒,保护公平交易、公平竞争。为更多新进入企业提供良好稳定的预期,促进新型企业发展,扩大新消费供给。二是强化对新型消费企业资质评价,借助第三方机构,对供给方资质提供背书或认证,确保其资格有效合法,包括从业资格、从业规范、从业人员等级等,并与时俱进,以动态性调整适应新业态发展。三是加大服务领域对外开放,为新消费发展提供助力。重点推进金融、教育、文化、医疗等服务业领域开放,以开放加快推进服务领域新业态发展,优化服务产品供给结构,更好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四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及其配套制度体系,释放新消费潜能。新型消费涉及不同领域跨界融合,以不同类型、不同形式的知识产权创新整合为特征,容易造成侵权。应及时更新知识产权保护内容和范围,覆盖新出现的侵权现象和行为,提高侵权行为违法成本,激励更多企业加大研发力度,运用创新成果提升现实生产力,更好地激发新型消费潜能。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 依绍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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