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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7日,市场监管总局召开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了集中整治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和蟹卡蟹券等问题的最新进展。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表示,经过前期宣传和集中整治,今年盒装月饼价格整体低于往年,单价500元以上盒装月饼相比往年大幅减少。截至目前,全国共检查酒店、商超等市场主体81565家,月饼平均售价157元一盒。

月饼虽然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经营者自主定价,但自主定价不等于随意、任性定价。经营者定价要依据生产经营成本和市场供求状况,遵循公平、合理和诚实信用原则。

为了运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进一步加强月饼等商品的价格行为监管,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修订《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5月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国家标准第1号修改单,并已于8月15日正式实施。该标准将月饼的包装层数从最多不超过四层减为三层,要求100元以上的产品,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不超过15%,包装不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月饼不与其他产品混装。8月初,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天价”月饼集中整治通知,对价格行为的检查是重要内容之一。

据市场监管总局价监竞争局副局长张正明介绍,月饼市场总体规范有序,大多数盒装月饼单价在200元以下,较为贴近市场需求,但仍有个别企业采取多种方式炒作月饼价格,“天价”问题仍然存在。“天价”月饼问题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是少数高档酒店为满足特定客户群体需求,提供专门定制,成本、售价较高。还有一些商家对月饼过度包装。

二是少数商家在月饼中添加鱼翅燕窝等珍稀食材,有的将月饼与高档茶叶、高档烟酒混合销售,推高价格。

三是不健康的消费理念。“天价”月饼购买者多数是为了“送礼”,追求面子,往往觉得“越贵越好”,既造成铺张浪费,也暗藏“四风”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近期,总局组织对月饼过度包装开展了国家监督抽查。共抽查了广东、河南、安徽、上海、北京、辽宁等9个省(市)31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抽查批次合格率为97.4%。有1家企业生产的1批次产品不合格,本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生产企业执行月饼过度包装国家强制性要求不到位,从而产生了包装空隙率不合格问题。

市场监管部门还围绕舆情反映集中的商超、酒店、平台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和行政指导,查处违法行为,回应社会关切。向1229家电商平台发送了《关于规范中秋期间网络销售月饼行为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平台严格落实公告要求,完善平台交易规则,加强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盒装月饼销售活动监督。组织各地网监机构加强中秋期间网售月饼行为的监测监管。针对部分平台存在的不正当价格行为,特别是社会热议的“标价499元、运费600元月饼”,加强对平台的行政指导,督促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整改落实。(经济日报记者 佘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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