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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北京市妇联、市高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联合发布“2022年北京市依法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典型案例”。

此次发布的10件典型案例聚焦妇女儿童权益保护中较为突出的婚姻家庭、人身和人格、财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等各方面权益,覆盖性侵、家庭暴力、离婚经济补偿、子女异地抚养权、“外嫁女”土地补偿、就业歧视、“四期”妇女权益维护等多领域。这些案例具有较强典型性和代表性,既有主动监督依法惩处利用网络对儿童进行性侵、以“较大可能性”证据标准裁定人身安全保护令、以共同抚养破解异地抚养权争议、以支持离婚损害赔偿和家务劳动补偿彰显家庭文明建设等司法成果,又有以调解促和解解决行政争议和民间纠纷、主动深挖线索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专项司法救助等生动实践,体现出工作人员积极开展的大量纠纷调解、矛盾化解、释法说理、情绪疏导等工作。

在Q公司就业歧视案中,Q公司对女性求职者面试时除了询问个人基本信息外,还进一步询问女性求职者的婚姻状态及近期生育计划。为此,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对Q公司涉嫌就业性别歧视行为进行调查,联合区总工会、区妇联对Q公司进行约谈,督促Q公司限期纠正了就业性别歧视行为,消除了影响平等就业的不合理限制,以行政手段保护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一步明确了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将招录(聘)、培训、辞退等过程中的就业性别歧视行为纳入劳动保障监察范围,并规定用人单位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用人单位。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规定,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畅通窗口来访接待、12333、12338、12351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经济日报记者 吴佳佳)

关键词: 合法权益 妇女儿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