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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明确,为继续支持高校办学,优化高校后勤保障服务,继续实施高校学生公寓房产税、印花税政策。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公告规定,对高校学生公寓免征房产税。对与高校学生签订的高校学生公寓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公告所称高校学生公寓,是指为高校学生提供住宿服务,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住宿费的学生公寓。

公告要求,纳税人享受本公告规定的免税政策,应按规定进行免税申报,并将不动产权属证明、载有房产原值的相关材料、房产用途证明、租赁合同等资料留存备查。(经济日报记者 曾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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