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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杭州海关所属金华海关的现场监管下,浙江飞哲科技有限公司一批价值5.7万美元的散热器从浙江金华华东国际联运港启运后,适用“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试点,提前15天完成出口退税。同日,义乌市猛龙进出口有限公司出口一批价值2.9万美元的涤纶丝,经义乌国际陆港铁路场站启运后,完成出口退税。这是浙江省首批应用“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的货物,标志着该项政策在浙江省成功落地试点。

日前,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联合发文正式批准金华华东国际联运港、义乌国际陆港铁路场站实施“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金华成为全国仅有的两个试行该政策的城市之一。

不同于以往出口货物需运输至口岸离境后方可申请退税,新政策下,出口货物在金华华东国际联运港、义乌国际陆港铁路场站装运后即可申请退税,有效缩短退税周期,提升企业资金使用效率。据初步估算,运输至新疆阿拉山口、霍尔果斯铁路口岸的货物退税周期可缩短15至20天,运输至宁波舟山港的货物退税周期可缩短约5天。

“按照以往的出口退税程序,货物运输至阿拉山口、霍尔果斯等口岸离境之后才能办理退税,从申报到取得退税通常需要2周左右时间。现在不一样了,货物在金东平台收到海关放行指令后,马上就能收到退税。”浙江飞哲科技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周婵美说,这让他们开拓海外市场更有信心了。

据悉,第二批主题教育开展以来,杭州海关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开展“关长送政策上门”服务,通过深入调研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把对策提实,在此前全面实施“抵港直装”“铁路快通”等便利化措施的基础上,积极回应群众企业诉求,联合地方相关部门争取到“陆路启运港退税政策”这一创新政策试点落地,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助力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

杭州海关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继续与财政、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政策宣传,确保广大出口企业充分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以改革创新赋能中欧班列高质量发展,为保障国际产业链供应链稳定贡献海关力量。 (经济日报记者 李景 通讯员 周曙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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