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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江苏省民政厅获悉,该省多部门近日联合印发《江苏省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的实施意见》,部署常态化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

根据意见,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坚持政府主导、家庭主责、社会参与,通过定期上门入户、电话视频、远程监测等方式,及时了解老年人居家生活情况,督促和支持赡(扶)养人履行赡(扶)养义务,并根据需要提供资源链接、需求转介和必要救援等服务。

意见明确,服务对象范围原则上界定为城乡独居、空巢、留守、失能、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并根据居家安全风险程度进行分类。在强化家庭主体责任同时,要求省内各地以村(居)为单位,建立以村(居)干部、驻村工作队员、网格员等为主体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工作队伍,同时组织引导群众性自治组织、基层老年协会、业主委员会、社区民警等共同参与探访关爱服务。

意见强调,要通过探访关爱,了解老年人健康情况、家中设施设备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衣食住行医等方面的困难、是否有适老化改造服务需求等。遇到恶劣天气、传统节日以及老年人疾病多发等时段,要增加探访频次,最大限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江苏省民政厅养老服务处处长林莉表示,开展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访关爱服务是江苏支持居家养老、预防和减少老年人居家安全风险、推进基本养老服务的重要工作,有助于营造正确对待、积极接纳、关心关爱特殊困难老年人的良好氛围。(新华社记者 何磊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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