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记者 邱海鸿 通讯员 邮公宣

3月4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高邮市公安局获悉,该局交警部门4日通报今年以来4起老人骑电动车闯红灯车祸身亡的事故案情,并对他们闯红灯行为的心理进行了分析。

事故一发生于1月1日17时34分许,朱某驾驶小型客车沿X311行驶至X311与送桥大道交叉路口处,与刘某(男,76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刘某经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一现场 本文图均由高邮警方提供

事故二发生于1月12日9时许,赵某驾驶小型客车沿233国道行驶至233国道与高邮市武安东路交叉路口处,与袁某(男,84岁)驾驶的电动三轮车发生碰撞,致袁某死亡。

事故二现场

事故三发生于1月20日12时41分许,陈某驾驶大型普通客车,沿高邮市珠光路行驶至珠光路与兴欣路交叉口路段处,与仇某(男,68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仇某受伤被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三现场

事故四发生于2月14日16时44分许,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沿南龙路行驶至新333省道与南龙路交叉路口处,与吕某(男,72岁)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致吕某死亡。

事故四现场

“4起案例中,刘某、袁某、仇某、吕某均闯了红灯。如果事故当事人都能多等几秒、几十秒,就可以安全过马路。”警方分析,闯红灯者通常有两种心理:一是侥幸心理。上述案例中,闯红灯的都是老年人,侥幸心理让他们养成了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的习惯。他们认为,即使自己闯红灯,机动车也“不敢撞我”,但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总有疏忽大意走神或者发生意外变故的时候;二是从众心理。在马路上等待红绿灯时,当看到有人闯红灯过马路,很容易产生一种从众心理,有人会认为“别人不遵守交通规则闯红灯了,凭什么我就要遵守规则”,从而也会跟随别人闯红灯,说服自己随大流。

对此,高邮交警提醒,闯红灯是一种严重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易造成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损失,遇红灯请耐心等待,不要因闯红灯发生事故后追悔莫及。

责任编辑:谢春雷

关键词: 交叉路口 电动自行车 从众心理 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