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屯昌县人民法院南吕人民法庭受理一起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的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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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李某与被申请人黄某是夫妻,两人结婚多年。妻子李某在2月14日向派出所报警称遭到黄某殴打。2月15日,李某向南吕法庭申请人身保护令。案件受理后,办案法官立即向当地派出所、司法所及妇联等部门了解该案的基本情况。

法庭查明,黄某的行为严重影响到李某的正常生活和人身安全。为此,法庭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禁止黄某对李某实施殴打,禁止黄某骚扰、跟踪、威胁李某及其家属,并立即送达双方当事人以及其居住地派出所、妇联和村委会等单位,要求相关单位予以协助执行,确保保护令执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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