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民刘女士的一场 " 离职风波 " 在网络上引起关注。原来,刘女士下班后因为拒绝公司的应酬,被公司辞退。(3月7日 九派新闻)

下班后要求员工参加或组织与工作相关的应酬,不是不可以,但最起码应征得员工的同意;然而该公司却因员工“拒绝下班应酬”,就将该员工“辞退”;如此做法,着实让人感到“匪夷所思”,难以理解。

对此,该公司称“乃岗位职责所在”。从报道中得知,该员工的岗位为“行政专员”,主要职责任就是负责公司日常事务,包括接待客户;既然是“职责所在”,该员工理应无条件服从,主动承担起“应酬”的责任。

公司效益至上,客户就是上帝,对突然光临的客户,公司方热情接待,乃人之常情,有利于形成融洽的客商关系,有利于公司获得相应的利润;从此角度讲,该公司之要求,并非“无理取闹”,而是有几分道理的。

然而冷静分析,实为欠妥;不仅背离了相关劳动保护之精神,涉嫌违法,而且还侵犯了员工之合法劳动权,透出了资本之强势与霸道,显然是该公司在任性胡为,显然是甩锅“岗位职责”,让“岗位职责”当起替罪羊。

职场中类似“甩锅”之举,不仅混淆了视听,而且给个别公司的任性之举披上合法外衣,从而掩盖“侵权”之实,让“被侵权者”有口难言,不利于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利于形成和谐的劳动关系。

“甩锅岗位职责”,看似聪明之举,能堵众人之口,让“舆论”无话可说;然而其本性没变,依然侵犯劳动者权益,最终也势必“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因此,望多企业更新观念,以人为本,依法管理,方能激发劳动者劳动积极性,让员工获成长、企业得发展,一举多得。

(尚凡 )

关键词: 岗位职责 着实让人 劳动保护 有口难言 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