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酒后开车到他人家中闹事,被民警制止后仍不知悔改,还胆敢辱骂、脚踹、嘴咬处警人员。4月6日,益阳市公安局赫山公安分局依法查处一起袭警案,抓获上演这波“操作”的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女,25岁,益阳赫山区人)。

4月4日20时许,龙光桥派出所接到辖区群众报警,称有一醉酒女子在其家中闹事。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出警到达现场,见到一年轻女子正在报警人家中地坪撒泼骂人,但报警人表示并不认识对方,也未与其发生过矛盾,女子驾车来到自己家后就随口骂人并打砸物品。

民警现场询问情况时,发现该女子浑身酒气,拒不配合民警工作,还不时出言挑衅和辱骂民警。民警当即对其口头警告,然而,女子非但不听劝阻,还扬言要跳水沟自杀、试图殴打围观群众,并在民警阻拦时厮打民警。在将女子强制传唤到公安机关后,女子仍情绪暴躁,民警对其采取约束性醒酒措施并带其到医院测验血液中酒精含量期间,女子又采取踢裆、嘴咬的方式暴力袭警,造成三名派出所民辅警和一名交警受伤。

案发后,赫山公安分局立即启动民警维权机制,治安大队迅速开展工作,扎实调查取证。经讯问,涉案女子欧阳某某对酒后袭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4月6日,犯罪嫌疑人欧阳某某被依法刑事拘留。

警方提醒:醉酒不是免责事由,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使用暴力或以暴力威胁公安民辅警依法履行职务的,公安机关将坚决依法查处,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通讯员王维 潇湘晨报记者满延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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