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8日凌晨,在苏州市吴江区街头,一辆飞驰红色的轿车在街头飞驰而过。驾驶车辆的年轻男子一脸紧张,车上还有一名年轻女子。更令人惊讶的是,车后紧跟着一辆警车,正在不断鸣警示意!

这种常常发生在影视剧里的追车情节,居然在现实中上演了!

不过与影视剧情不同的是,驾车逃跑的人既没有犯下什么命案,也没有抢劫盗窃——驾驶车辆的年轻男子,仅仅是为了躲避酒驾检查。

他飞速驾驶车辆逃离检查关卡,只是为了逃脱处罚!

半夜追车,驾驶员坠水身亡

这件事发生在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驾驶车辆的男子是20岁的张某某,他在当地的一家贸易公司里上班。

2019年5月7日,张某某像往常一样去上班。

下午下班后,母亲驾车来接他,他告诉母亲,自己晚上要陪一个朋友去相亲,要借用这辆车。

晚上7点多,张某某开着母亲的红色轿车离开了。

这天晚上,张某某和朋友一起在烧烤店吃宵夜,喝了些酒。

早在2011年5月1日,酒驾入刑正式实施,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个观念早已被大众所熟知。

尽管国家已经严厉打击酒驾行为,但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在违法的边缘反复试探,酒后驾车导致的惨剧仍不时上演。

这些人心存侥幸,或是对自己的“车技”和“酒量”过于自信,相信那么“一点点”酒精根本影响不了他们出神入化的驾驶技术。

张某某在这天晚上就是如此。

宵夜散场后,张某某并未找来代驾或者打车回家,而是心存侥幸,想着凌晨时分交警都下班了,自己喝的那点酒根本无伤大雅。

张某某开着车,准备先送同行的女子回家。

00:32时,张某某的车开到了舜湖路。

此时,在盛泽镇东方广场附近的道路上,有交警设置了检查关卡正在检查并整治酒驾。

张某某当然看到了检查关卡,喝了多少酒他心里自然有数,他知道如果被查,那么自己肯定逃不了酒驾的惩处。

张某某知道,若是一旦被警察拦下,势必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和前程。

眼看检查点越来越近,张某某活像热锅上的蚂蚁。

终于,张某某下定决心,迅速调转车头,沿着舜湖路向东方向迅速离开,想要离开检查关卡。

从后来事发当日的监控来看,张某某驾驶的红色轿车在距离观察已经很近的时候突然掉头,这种行为实在很难不让人怀疑。

当时在检查关卡处执行任务的除了正规警察还有辅警,陈某某就是辅警中的一员。

他发现张某某所驾驶的车辆行踪诡异,于是起了疑心。

他立即跳上停在路边的警车,并驾驶着警车追逐张某某的车辆。

张某某发现自己被警车追逐后,心里更是慌张,他非但没有停车,反而越开越快。

两车一前一后追逐了约3.7公里,张某某在一处转弯的地方没有及时踩住刹车,悲剧发生了!

整个车一下子冲出路面,掉入了路边的池塘!

据后来那个与张某某同行的女孩笔录显示,当时张某某的确是驾车送女孩回家,当车冲出马路坠入池塘后,并没有立即沉入池底。

张某某和女孩都打开车门从车中脱身,在车头处,女孩和张某某还说了两句话。

张某某告诉女孩,赶紧往池塘边上游,这个女孩会游泳,所以就赶紧奋力往安全的地方游去。

据女孩自己所说,当时她一边游,一边感觉张某某在后面好像还托了她一把。

但是等女孩游到池塘边上之后,回头想要找到张某某时,却发现他已经不见了踪影。

女孩赶紧爬上岸,打电话给朋友求助,随后报了警。

警察很快赶到现场,经过一番搜救后,并没有发现张某某的踪迹。

5月7日当晚,张某某的母亲因为有点感冒,所以吃了点感冒药就睡了,浑然不知自己的儿子已经出了车祸。

她一觉睡到第二天早上才醒过来,发现自己的儿子一晚没有回家,于是赶快给儿子打电话,但是电话却无法接通。

张母心里发慌,于是通过车载定位器查到了车辆现在所在的位置,就赶紧前往指示区域。

当到达盛泽训练场附近时,在那里的池塘边上发现警方已经拉起了警戒线。

张某某的母亲立即意识到,自己的儿子很可能出事了!

她心急如焚,到处找人打听消息。

一位知情人士告诉她,就在当天凌晨时分,有一男一女驾车掉入池塘中。

女孩已经上岸并且离开现场,而男子目前仍然下落不明。

虽然猜到那名男子可能是自己的儿子,但是张母仍然抱有一丝希望,她立即赶到交警队去询问那名男子的具体情况。

张母想知道他的姓名和年龄,不过交警队并没有立即回复,而是告诉她现在具体情况还在调查。

张母无计可施,只得再次返回事故发生地。

这一次,她亲眼看到了自家的红色轿车被打捞上来,同时被找到的,还有她的儿子张某某冰冷的尸体。

母亲的诉求

昨日还活蹦乱跳的儿子,今日便再也睁不开眼了,张母霎时间再也撑不住了,瘫在地上放声大哭。

后来张母才得知,张某某在事发当时是属于酒后驾驶,经法医检验,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6mg/100mL。

张母心里又痛又恨,痛的是爱子就此离世,自己落得个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惨遭遇。

恨的是儿子为什么如此不珍惜生命,明知道喝了酒还要驾驶车辆。

可随后张母却发现,也许自己的儿子本可以不死!

根据监控视频显示,在张某某驾车坠入池塘后,后面跟随的警车并未停留,驾驶车辆的辅警陈某某也没有下车,而是直接开着车掉头离开。

张母认为,陈某某没有对坠入池塘的儿子及时救助。在公安分局和交警大队,这位悲伤的母亲数次质问:“为什么不救人?”

其次,陈某某是一名辅警,他是否有驾车追击的职权呢?

5月23日,交通部门出具了事故认定书。

这份文件认定,由于张某某饮酒后驾驶车辆,所以不具备安全驾驶能力,由此导致了转弯时操作不当,最终造成了这起事故,张某某应当为这起事故负全责。

张母对这个结果无法接受,她认为在这起事故中,警方也有过错。

8月11日,张母向法庭提交了起诉书,被告方是吴江区公安局盛泽分局(非派出所,2012年12月24日正式揭牌成立)和吴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

这次起诉,张母有两个诉求——第一,提供完整的事发监控视频,第二,要求确认辅警“驾车追击”执法的行为违法。

因为张某某的车上还坐着一个女孩,张母后来试图找到这个女孩,了解当天晚上的具体情况。

但是因为她之前不认识这个女孩,也没有听儿子说起过,最后没能找到对方。

张母表示,在儿子身亡后,她曾经找到盛泽分局,要求对方提供事发当晚的全过程视频。

但是对方提供的视频并不完整,只有其中一段。在这段视频中,显示有张某某的车坠入水塘后,警车随即掉头离开。

其中并没有出现辅警下车查看现场的画面也没有后来的救援情况,所以张母非常怀疑警方没有对落水的车辆和个人进行及时救援。

那么在这一事件中,警方到底有没有过错呢?

相关人士表示,警察方面有两个无法回避的问题。

第一,按照相关规定,辅警是不允许驾驶警车的。

如果因为实际情况需要正式警察授权辅警驾车,那么警察也应该一同在这辆车上,辅警没有追击或者截停这类执法行为的执行权。

第二,在嫌疑人遇到危险的时候,警察或者辅警都必须遵守《人民警察法》,要先履行必要的救助义务。

那么辅警与警察有什么区别?为什么张某认为辅警陈某某无权驾驶警车追击?

图片源自网络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辅警的主要作用是协助民警执法和维持公共安全,只有基本的执法权,其中并不包括驾驶警车实施追击、截停等等。

事件经过

10月21日下午,一家媒体的记者来到吴江区交警大队采访,教导员沈某接待了记者。

沈教导员告诉记者,这一事件现在已经进入诉讼阶段,所以一切评判必须等到法院的判决结果出来。

交警大队肯定会尊重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确定交警方存在过错,那么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

如果法院判定交警方没有过错,他们也希望能够对当事人的家属进行慰问。

交警部门向法院提供了一份详细的事发经过,在这份事发经过中,把当天晚上参加酒驾整治工作时发生的事情说得非常清楚:

2019年5月8日凌晨,吴江区的交警邢某某以及辅警陈某某、李某、许某某,一同在舜湖路距东方广场往东50米处设置检查关卡,对来来往往的车辆进行酒驾检查和整治。

零时32分,陈某某发现了异常情况。

一辆红色的轿车本来顺着舜湖路由东往西行驶,在向前行驶约30米就将到达检查点东侧。但是这辆轿车并没有继续前行,而是紧急调头,沿着来时的方向快速驶离。

从现场视频上可以看出,当时陈某某和另一名辅警还向着这辆车追了几步。

很明显,红色轿车的驾驶员是在躲避检查,陈某某认为这辆车突然掉头的行为非常可疑,有重大违法犯罪的嫌疑。

按照规定本该由民警邢某某和他一同驾驶警车追击,但是当时民警邢某某不在附近。

如果等到邢某某回来再追,那么肯定无法再追上了。

事发突然,陈某某无暇细想,立即驾驶着停在旁边的警车追击红色轿车。

陈某某原本想确定红色轿车的车牌和最终位置后报告民警,但是红色轿车并无减速或停车的征兆,两车一逃一追约3.7公里。

红色轿车在追逐过程中转弯,开进了一条无名道路。

陈某某驾驶着警车在后方跟随转弯,发现前方已经没有红色轿车的踪迹,以为自己跟丢了。

陈某某于是调转车头准备返回,随即却发现红色轿车之所以消失,是因为掉入了路边的池塘里。

陈某某立即用手机向民警邢某某汇报了情况,并且拨打了110报警,请求支援。

随后,陈某某驾驶着警车回到东方广场执勤点,接到民警邢某某后,再次返回事发现场。

消防部门和救护车也陆续到达现场,开始实施救援。

根据事发经过来看,辅警陈某某在没有正式警察同行,而是独自驾驶警车追击,这显然是违反了相关法规。

不过在发现张某某的车坠河后,陈某某立即通知同事,并且拨打了报警电话,并没有置落水的张某某于不顾。

这一案件经媒体报道后,在网络上引起了各种各样的讨论。

一些网友认为,人的生命重于一切,陈某某应该立即实施救援。

另一些网友认为,这件事是由于张某某酒驾引起,陈某某如果没有娴熟的游泳技能的话,下水救援是非常危险的。

还有一些网友认为,事件双方均有过错,首先张某某酒驾肯定是不对的,但是陈某某也错过了最佳救援时机。

张母提出的两个诉求先后已开庭,但目前因为疫情的原因尚未开庭,责任认定和后续处理方案尚无结果。

可是对张母来说,不管得到怎样的结果,都无法再挽回儿子的生命。

张某某因为一念之差,年轻的生命就此戛然而止,也给自己的亲人带来了无尽的悲痛。

近些年来,辅警执法时遭到质疑的新闻并不罕见。

无独有偶,2021年9月,在陕西省发生过一件非常类似的事。

一位被吊销驾照的驾驶员在遇到检查关卡时弃车逃跑,两位辅警发现后紧追不舍,这位驾驶员慌不择路,跌入河水中溺亡。

公安部门承认,这一次执法确有“瑕疵”,事件也还在详细的调查中。

一些人总是觉得遵守交通规则非常麻烦,想要找寻各种各样“走近路”、“少麻烦”的捷径。殊不知这样的小聪明有时候不但会带来大麻烦,还可能危及生命。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麻烦”的交通规则才是人们在路上行驶的定心丸。

希望以后不要再有张某某这样的“酒驾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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