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据海峡都市报报道,福建泉州“公公杀儿媳案”日前一审宣判,被告人戴某华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诉讼赔偿。

去年8月,发生在福建泉州南安市梅山镇的这起杀人案震惊一时。

8月20日凌晨,当地34岁女子阿雯(化名)在婆家离奇失踪,6天后,南安市公安局发布警方通报称,当日上午已找到阿雯遗体,经初查,61岁犯罪嫌疑人戴某华交代了其与儿媳阿雯发生口角后将其杀害的犯罪事实。戴某华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公公杀害了儿媳,在这个家庭中,到底发生了什么?

当地媒体从阿雯工友处获知,阿雯有在社交媒体上记录心情的习惯,记录了在婆家的种种不开心。翻看其社交媒体可见,自2014年开始,阿雯与公婆之间矛盾颇深。

阿雯写道,自己忍着手痛,给婆婆手洗了连衣裙,却很想扇自己。连日阴雨,回家时却看到,婆婆只收了自己的衣服,他们小家庭三口人的衣服却都没有管。

趁着自己给孩子洗澡,“人家在厨房叮叮咚咚”,喝鸭汤,满屋飘香却没有他们娘俩的份。

凡此种种,记录的多是生活琐事,矛头主要指向婆婆。

阿雯生前与丈夫的一段聊天记录显示,她想要搬出去,“我一直跟你说,我会死我会死,你不信吗?”据其工友称,在阿雯遇害前的那段时间,情绪非常糟糕,经常在上班的时候哭。

外界无法深入了解,在这个家庭中,到底存在着怎样的隔阂与冲突,通过阿雯生前的表述及其工友的反映,能够得出的结论是,她在那几年生活得很不幸福。

令人震惊的是,最终发生了这样的惨剧。随着案件的审理、宣判,此案的诸多细节浮出水面,让人不忍直视。

据被告人戴某华供述,儿媳与他们夫妇因家庭琐事导致积怨,案发当日早晨,他用高压锅煮粥时被烫伤,粥也洒了一地,因为儿媳没有帮忙打扫,他心生不满,二人随后发生口角。他掐住儿媳脖子,时间长达五六分钟,直至对方双手下垂。

因担心罪行败露,戴某华开车将阿雯的遗体拉到垃圾场,泼上汽油焚烧,又将残余尸骨拉到山沟里进行抛尸。

案发次日,阿雯的丈夫因为找不到她,报了警。为了瞒过家人,戴某华特意拍了一张模糊的路人照片,称儿媳离家出走。证词显示,阿雯的丈夫曾一度怀疑父亲,并有过替父亲担责的想法,但戴某华拒不承认。

此后,戴某华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本案虽然是因家庭纠纷引起的激情犯罪,但被告人戴某华杀人后毁尸灭迹,犯罪手段残忍,应予以严惩。一审判决,被告人戴某华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承担相应民事诉讼赔偿。

戴某华当庭表示要上诉。据封面新闻报道,阿雯的家属表示,希望早日终审,维持死刑判决,给受害者一个交代。

部分素材来源:海峡都市报、极目新闻、封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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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社交媒体 海峡都市报 民事诉讼 故意杀人罪 南安市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