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旭然

1999年3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抢劫罪,给被告判了死刑。

作出一审判决后,审判长按照程序,询问被告有什么意见,结果这名被告当即哭诉道:“判得重了。”

抢劫判死刑,真的重了吗?他去年杀了人,而且杀的还是当时广州家喻户晓的女主持人陈旭然,并一度引发了广泛热议。

人们在对陈旭然猝然离世表示惋惜遗憾的同时,也发现这件事存在不少疑点,其中就有人怀疑陈旭然其实遭遇了“情杀”,毕竟她生前深受绯闻困扰。

从灰姑娘到封面女郎

1984年,对于当时年仅16岁的陈旭然来说,是充满奇迹的一年。当时她刚从广州市旅游职业中学毕业,在远洋宾馆当服务员。

正巧,广东电视台《家庭百事通》节目组去远洋宾馆录制节目。

台里社教部的负责人发现陈旭然样貌清纯,落落大方中透着一种聪慧,便推荐陈旭然去报考女主持。

陈旭然十分感谢这位负责人的知遇之恩,此后一直尊称对方为“陈老师”。

陈旭然多年后回忆此事时称:“陈老师曾先后3次到我家劝说,说我有一双会说话的大眼睛,有灵气,并鼓励我说,你一定能行!这是陈老师对我的评价。”

事实证明,陈旭然确实具有主持天赋,“半路出家”的她次年就顺利考上了,成为广东电视台的主持人。

第一次上镜时,陈旭然面对镜头时大脑一片空白,她甚至连表情都控制不了。

只有短短一页半的《布窗帘的制作》,她竟然反反复复录了30多遍,占用了整个团队3个多小时的时间。

不过陈旭然越挫越勇,回到家后几乎每晚多会对着镜子练习,在拿到稿子后也会快速阅读几遍。

凭借日积月累的努力,陈旭然面对镜头时逐渐自然镇定了起来,而且吐字发音以及语速听起来也十分舒服。即便难掩青涩,看起来也不像一个门外汉了。

很快,社教部便让陈旭然先后主持了《早晨》、《家庭百事通》等节目,她也通过这些节目锻炼了扎实的基本功,工作能力也愈发可靠。

陈旭然的成长速度,显然超出了“陈老师”以及其他领导的预期。经过商议后,台领导把清纯靓丽的陈旭然调到文艺部。

当时广东电视台文艺部的栏目,收视率整体要比社教部高一些,其中有三个栏目特别出名:《一周荧屏》、《共度好时光》和《万紫千红》,其中《万紫千红》的收视率是最高的。

在80年代乃至90年代初,周末守在电视机前看《万紫千红》,成为广东人生活的一部分。

甚至连电视机尚未普及的农村,也会出现一群人围着电视观看《万紫千红》的热闹景象。

主持《万紫千红》的那段时光,不光让陈旭然的工作能力愈发纯熟,还让她在民间拥有非常高的人气。

是以,陈旭然逐渐摆脱“新人”标签,成为能够独当一面的明星主持人。除了频繁主持大型活动外,还经常被一些报刊杂志选为“封面女郎”。

事业一帆风顺的陈旭然,一直有个心愿没有完成,正所谓成家立业,已经“立业”的她渴望嫁给自己的如意郎君。

衣食无忧却香消玉殒

1992年,事业一帆风顺的陈旭然完成了一项人生大事,跟比自己大9岁的老搭档区志航低调结婚。

陈旭然和区志航曾被观众誉为“金童玉女”,大家都觉得这两个老搭档十分般配。

实际上两人早在共同主持《家庭百事通》等节目时便生出情愫,甚至还有人拍到区志航骑摩托载陈旭然的照片,日久生情的两人出于对彼此事业的考虑,最终选择了悄悄结婚。

只可惜,婚后由于性格等原因,两人的感情逐渐出现了裂缝。

陈旭然和区志航

据他们身边的朋友透露,陈旭然的性格相对而言强势些,平日里没少和区志航发生争吵。这点其实陈旭然自己也清楚:“我的性格中最特别的地方是要强。”

1995年5月,陈旭然和区志航最终还是选择低调离婚。同年,已经播放了1000多期的《万紫千红》也宣布停播,陈旭然遭受来自爱情事业的双重打击。

不过陈旭然很快就振作了起来,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通过多年经验和学习,陈旭然摇身一变成为一名制片人,同时她也是当时广东电视台最年轻的女制片人。

将赛道换到制片人的陈旭然,生活仿佛又焕发了第二春。

短短三年就积累了数百万元存款,此外还买了7处高档住宅,其中光是她经常住的那处高层住宅,就花了有100多万。

在陈旭然买的住宅中,有两套并不是用来住的。

这两套房子都在一层且互为邻居,陈旭然将墙壁打通后,开了一家广告公司。此时的陈旭然,身价差不多已经有3000万元了。

在陈旭然身价飙升的同时,关于她的绯闻也层出不穷,其中可信度最高的男主角是一个香港男友。这名男友面容俊朗、身形高大,而且名下有几家公司。

据陈旭然的好友透露,陈旭然有段时间里异常开朗,整天笑容满面,甚至还悄悄地跟好友们报喜:“我要结婚了!”甚至还有好友亲眼见过这名香港男友,赞叹对方就像“白马王子”。

只可惜,好友们等来的并不是陈旭然的喜讯,而是一件引发多年热议的噩耗。

1998年12月30日早上7点左右,陈旭然的保姆起床准备干活,她走到客厅闻到一股天然气的臭味,便感觉往厨房走去。刚迈出一两步,她就看到陈旭然躺在地上。

保姆小心翼翼靠近陈旭然,发现她双目紧闭,胸口有一些血迹,身旁还有一把刀,吓得赶紧给陈旭然的姐姐打电话。

陈旭然的姐姐赶到现场后,探了探鼻息,发现陈旭然已经停止了呼吸,便拨打了报警电话。

疑点重重,1000港币锁定真凶

根据尸检结果显示,陈旭然生前曾和人发生过搏斗,胸前有刀伤但比较浅。根据其面部紫黑、颈部有淤青来看,应该是扼颈窒息导致的死亡。

此外,房间里面古董首饰和保险箱都没有被盗,只有一个装着5400元人民币和1060元港币的钱包不见了,加一块有6000多元人民币。

不久,警方在停车场门口发现了那个钱包,但是里面已经空了。

在查看周围环境时,警方还发现卫生间窗外有一根黑色水管,另一端绑在房顶天台上。

经过比对,这根水管是从消防通道的消防栓处割下的,凶手应该就是通过这根水管潜入陈旭然家的。

既然如此,只要查看小区监控,也许就能揪出凶手。可当警方来到物业监控室时,却被告知陈旭热所在的一号楼已经很久没有开过监控了。

虽然遗憾,但警方也不是没有收获。这个信息反而证明了一点,凶手既然知道那栋楼没开监控,多半就是物业里的人。

另外,能够从天台翻进屋内,说明凶手身手不错,很可能就是保安。

通过对该小区保安进行调查,警方发现有一个人十分可疑。此人名叫丁国礼,已经工作了3年多,对这里的环境十分熟悉,因为一些原因在案发前2个月被辞退了。

被辞退后,丁国礼就跟同事们断了联系,没人知道他现在在哪,只知道他是湖北广水市人,当保安前在广州黄埔区的一家机械厂工作,女朋友也在那附近租了房子。

警方火速兵分两路打探丁国礼的下落,同时监视着丁国礼女友的房子,却一直没有发现丁国礼的踪迹。

不过警方在调查丁国礼女友时,发现她在案发后跑到银行,将1000多元港币换成了人民币,数目正好和陈旭然钱包中的一致。

这么看来,丁国礼的嫌疑是越来越大了,他女友也肯定知道点什么。

1月13日,警方得知丁国礼在广州有个名叫“小刘”的同乡,觉得可以通过小刘把丁国礼引出来,便暗中找到小刘,成功说服他帮助警方办案。

随后,警方给小刘安排了一项任务,让他去丁国礼女友的住处,拿着一份假的通缉令跟丁国礼的女友说:“没事,警察调查的是别人。”

次日早上9点40多,此时天色阴沉,丝丝细雨从天而降。

丁国礼的女朋友鬼鬼祟祟地走出房门,往四周瞟了瞟,便又回到了出租屋里。很快,一个手拿行李箱、用伞遮挡面部的男子进入了丁国礼的女友家,随后又自己单独出来。

警方看他手中行李不见了,心里也就猜出个七七八八了,跟着该男子来到一处偏僻的地方,突然喊了一嗓子:“丁国礼!”

男子条件反射般扭头“哎”了一声,随即反应过来,玩了命地往前跑,没跑多远就被警方按住了。

经过和案发现场的指纹、脚印以及DNA进行比对,警方确认丁国礼就是他们要找的凶手。

在接受审讯时,丁国礼没有做出任何抵抗,很快就交代了自己的作案过程。从立案到侦破,警方仅仅用了不到半个月的时间,可谓是神速。

一命换一命,换的谁的命?

案发当晚12点左右,丁国礼手持水果刀来到陈旭然所在的小区,下手的目标他早就想好了,就是陈旭然家。

原来丁国礼在这里工作时,早就知道这位知名女主持在一号楼顶层居住,再加上一号楼一直没有开监控,富有的陈旭然在丁国礼眼中,显然就是“亡羊补牢”前羊圈里的羔羊。

于是丁国礼悄悄溜进地下停车场,从没有监控的消防通道步行至一号楼天台。

期间,他从消防栓处截取了大约10米长的水管,接着牢牢绑在天台的栏杆上,顺着水管翻入陈旭然家的厕所。

当时陈旭然正在厕所里面,看到丁国礼后她一边大声呼救,一边跑出厕所。

丁国礼慌忙把她扑到在地,先是用刀抵在陈旭然心口威胁,见陈旭然仍在反抗,便将刀扔在一旁,用双手狠狠掐住她的脖子,直到不再反抗。

由于陈旭然大声呼救过,丁国礼不敢在房间久留,拿了一个钱包就赶紧出门,顺着消防通道跑出小区。

临走前,他还自作聪明拧开了厨房的天然气开关,却忘了将那把沾满指纹的水果刀拿走。

杀了人后,他便躲藏在东莞,一直和女友秘密联系。当女友跟他说警方抓的不是他时,他第二天就跑回了广州,然后就发现自己上当了。

丁国礼

据丁国礼所说,他当时只想把陈旭然掐晕,没想真的杀死她,否则直接就用刀了。打开天然气开关,是为了伪造陈旭然中毒的假象,他也不知道当时陈旭然已经死了。

可这样就存在一个严重的矛盾,如果陈旭然真的没死,醒来后就会忘记自己是被丁国礼掐晕过去的吗?

如此看来,丁国礼打开天然气只有两种解释:要么是为了让陈旭然天然气中毒死去,要么想借此逃脱故意杀人罪,毕竟陈旭然已经看到了他的长相。

1999年3月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里里外外挤满了记者,他们都是来观看丁国礼一审的。

当天下午,法庭做出一审判决,丁国礼因犯抢劫罪且情节严重,被判处死刑。丁国礼对于判决结果非常不服,流着眼泪说了一句“我觉得判重了”就上诉了。

次月,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做出终审判决,驳回丁国礼的上诉,维持原判,并把他押到刑场枪毙了。那么问题来了,丁国礼真的判重了吗?

首先,丁国礼一开始虽然想盗窃,但是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了陈旭然,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九条,算“转化型抢劫罪”。

其次,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入户抢劫的......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丁国礼一下占了两条,判他死刑确实并不算重。

另外,陈旭然本身就具有很高的名气,此案成为不少人茶余饭后热议的话题,必须严惩凶手才能起到杀鸡儆猴的效果。

此案虽然告一段落,丁国礼也一命偿一命了,可事情却并没有结束。

斯人已逝,风波未止

首先最可疑的就是陈旭然家的保姆,当时陈旭然拼命大叫,并且和丁国礼在客厅搏斗,甚至连丁国礼都不知道屋里还有其他人,她竟然说没有听到任何声音。

如果不是睡得太死,可能就是听到了声音,但是因为害怕当时并没有出门。可她为什么非要等到早上7点才报警?是怕家属埋怨她案发时没有出头吗?

其次,根据已有线索推断,陈旭然所在的一号楼起码有两个月没有开过监控了,可是其他楼的监控却没有问题,给丁国礼制造了“合理且完美”的目标。

此外,陈旭然生前的那个香港男友至今仍是个迷。

陈旭然的好友都提过他,在案发后他也接受过调查,但是没有任何靠谱的媒体提过他的名字。

他仿佛存在,又仿佛不存在,就跟“薛定谔的猫”一样。

这些引人遐想的疑点,在一些人眼中成为了“财富密码”。有人很快以4000块一个月的价格,租了一年陈旭然死亡的那处房产。

他到期退房后,立马又有人指名要租“陈旭然的凶宅”。

他们将自己在这里的所见所闻,编成杂志或者录成视频,以低廉的价格卖给众多“吃瓜群众”,从而疯狂敛财。

他们有的说是仇杀,有的说是情杀,至于内容是否真实,他们并不在乎。

陈旭然的死,至今仍是不少人的遗憾。如今科技发达,许多人找一些曾经的老节目看,其中就有陈旭然主持的《万紫千红》。

看着屏幕中20多岁的她,仿佛她从未遭人毒手,也从未离开过喜爱她的观众,毕竟她一直活在我们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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