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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月,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9月19日,南都记者从福建省漳州市东山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涉事鲨鱼系从东山购买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9月8日,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东山县公安局提请逮捕的一起涉嫌非法出售、猎捕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罪案的犯罪嫌疑人沈某某、颜某某,决定批准逮捕。

据南都此前报道,7月14日,四川美食网红博主“提子”拍摄水煮、烧烤鲨鱼的视频,在网络引发争议。涉事视频中,“提子”称呼该鲨鱼为“大货”,还将鲨鱼切分水煮及烧烤。8月1日,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南海水产研究所向南都记者证实,被送往该所鉴定的涉事鲨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噬人鲨,俗称大白鲨。

近日,据东山县有关部门披露信息,此事引起四川警方重视,对其涉案情况线索查处。经查,该鲨鱼从福建东山县购买得来。在接到四川警方移送的案件后,东山县公安局立即组成专案组,全力侦破此案。

9月5日,经东山县公安局侦查后,该案移送东山县人民检察院提请逮捕。经该院审查查明,4月10日,东山县籍犯罪嫌疑人颜某某(男,渔民),在拖网作业时,捕获到一条重约150斤的大鲨鱼,并将其冷冻在船内冻库里,准备销售。几经倒腾,这条大白鲨最终被沈某某以7700元转卖到四川南充一位叫金某某(女)手中。

东山县人民检察院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沈某某、颜某某已构成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决定以涉嫌“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其批准逮捕。现沈某某、颜某某已经悔之莫及,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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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人民检察院 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批准逮捕 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