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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6日,百纳千成股东胡刚、胡杰、李慧珍收深交所监管函。三位作为公司原持股5%以上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在2020年1月至2021年3月期间,合计持股比例由79%下降至66%。在持股比例低于5%时未能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关键词: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一致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