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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记者在贵阳市乌当区检察院采访时了解到,在人民监督员的见证下,由乌当区检察院牵头乌当区乡村振兴局、乌当区民政局、乌当区残联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机制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试行)》,形成合力推进乌当司法救助助力乡村振兴,更好融入、服务、保障国家乡村振兴大局。
参加会签部门在乌当区检察院的引导下就加强司法救助线索移送、协作平台、联席会议、综合救助、联合回访、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等问题开展讨论,并达成一致意见。
实施意见签订后,乌当将农村地区因案存在致贫返贫风险的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及生活困难的退役军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涉法涉诉信访人等重点人群纳入救助范围,提高对农村人员的贫困关注度,加大司法救助和扶困帮扶工作力度,防止因案致贫返贫,为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兜牢民生底线作出积极贡献。
乌当区乡村振兴局等单位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形成信息共享、专业互助、合作共赢的整体救助帮扶格局,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贡献智慧和力量。
见证会签的人民监督员黄新明表示,司法救助助力推进乡村振兴机制形成后,有利于各方加强沟通协作,实现信息共享、工作联动,确保“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值得肯定和推广。
乌当区检察院将依托实施意见,进一步强化同乡村振兴局等单位的协作配合,以更实的办法、更好的措施,扎实推进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为乌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检察力量。
贵州日报天眼新闻记者 罗华
编辑 何永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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