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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成全国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是实施全国统筹制度的重要支撑,标志着我国社会保障事业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按照人社部部署,各地陆续上线全国统筹信息系统。从目前情况来看,一是系统稳定性亟需加强。新系统涉及近5亿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数据,且跨部门进行信息交互也较频繁,庞大的业务量对系统的稳定性是一个重要考验。二是短期部分业务正常办理受到影响,受影响的多是各地原有社保个性化业务。如河南目前上线的新系统暂不支持参保地多重参保关系人员退休地确认、省辖市内参保单位跨经办机构成建制划转等20多项业务办理。三是需研究制定社保信息统一规划。近年来,广东、青海、江苏等省份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建设全省统一的人社一体化系统,在省域内实现了人社全业务、全流程、全环节一体联动。由于新系统只是针对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单一险种业务经办平台,长期来讲需要研究解决中央与地方信息系统统一规划问题,更好地适应群众在城乡、地区间流动和身份变化的需求,并提供全国统一、地区联动、简化规范、方便快捷的信息化支撑。

全国统一的社保信息化平台建设,是推进社会保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需进一步完善五级社会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和服务网络,着力提高管理精细化程度和服务水平,适应人员流动和身份变化需求,更好地保障各项社保制度实施。

第一,研究谋划社保信息平台顶层设计。建立全国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既要兼顾社会保险各险种业务特点,又要统筹考虑各地现有社保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建议分三个阶段推进:首先,在现有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基础上,将功能扩至城乡居民、机关事业单位等群体,从根本上解决基本养老保险重复参保、断保续保等问题;其次,建设全国统一的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同时将其整合至基本养老保险信息系统,在全国范围内形成社保部门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最后,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机制,借助数据应用技术,实现人社部门与国家医保局、民政部、退役军人事务部等相关业务部门互联互通,建成覆盖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等全国统一的社保信息平台,真正实现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一窗式”服务和“一站式”办结。

第二,加快推进社保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标准化是信息化建设的基础和突破口,全国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需要标准化先行,在这方面,已全面上线的全国统一的医保信息平台提供了经验借鉴。一方面,建议建立社会保险基础数据标准、工作规范、公共服务标准、评价监督标准等大标准体系,形成共建共享、标准统一、可衔接交换的“通用语言”,如社会保险基本业务标准、经办机构与人员标准、服务流程标准、信息交互标准等。另一方面,建议在完善社保政策基础上,尽快推进社保业务流程规范化,加强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行全国社保主要业务流程统一,如参保缴费、费用征收、待遇发放、基金监管、权益记录查询等,以及跨部门、跨层级、跨区域的信息共享机制。

第三,提升系统应用能力,助力社保精细化管理。全国统一的社保信息系统建设目的是解决重复参保、转移接续、增强基金抗风险能力,提升社保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和均等化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社保服务便利可及的需求。建议强化信息系统在优化社保业务流程方面的应用,推行社保业务无差别办理;积极推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业跨业务、跨层级、跨部门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用数据评估制度运行情况、防控基金风险。在地方层面实现跨部门共享比对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内部跨业务共享比对,同时运用部级汇聚的社保卡持卡人员、就业、社保等全国数据和跨部门共享接口,实现跨层级、跨部门共享比对;强化社保经办智能化、服务便捷化、管理精准化,对目前地方各类社保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规范,逐步建立专业化程度较高、操作流程简便、界面友好的线上服务窗口,尽快实现社保服务“掌上办”“随时办”“随地办”。将传统服务与智能创新相结合,为老年人提供更周到、更便捷的智能化适老服务。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李常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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