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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学期伊始,家委会频频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继某校班级家委会“筹资”为教师购买礼物,并把持反对意见家长踢出群后,近日某校班级家委会又因收取逾8万元的巨额“班费”引发公众关注。

家委会建立的初衷,是为了便于家长与学校、老师良好沟通。2012年2月,教育部印发了《教育部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提出家委会要针对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问题,重点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意见》对家委会成员也提出要求,应具有正确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热心学校教育工作,富有奉献精神,有一定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能赢得广大家长信赖。

从《意见》中不难看出,家委会应当是一个与学校配合做好育人工作的平台。组建家委会,意在帮助家长和学校有效沟通,有助于家长民主参与学校的教育管理工作。现实生活中,多数家委会也用自己的服务意识成为老师的好帮手、家长的好伙伴。家委会常委们不惜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帮助老师完成信息的上传下达,组织家长志愿者维护校门口交通秩序,或是给孩子们组织一些有益身心的集体活动,成为家庭和学校通力合作育人的桥梁。

值得注意的是,部分家委会的组建和运营已经逐渐走了形式、变了味道。在个别学校,家委会选举堪称“拼爹会”和“赞助会”。有的家委会常委全是单位领导,不少家长质疑,难道普通人就不能胜任家委会任务吗?还有的家委会违规强收班费,或以各种名目给任课老师购买贵重礼品,将持有反对意见的家长排除在集体之外。不管是任意将他人踢出家长群的“人事权”,还是擅自筹集、监管、处置数万元班费的“财政权”,都不应是家委会该有的权力和任性。

要办好家委会,必须首先民主选举家委会常委,让有时间、有精力、有公共责任心且正直的家长经过民主选举,成为家委会常委。

各地教育监管部门也不能在家委会监管中失责。《意见》中明确提出,家长委员会应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职责。尤其是在家委会的组建过程中,各级教育部门应切实加强领导;在家委会运行过程中也要深入调查研究,随时协调出现的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切不可把好事办走了味。 (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 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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