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事法律服务是贸促会的核心职能和传统业务,也是服务企业的“金字招牌”。广西贸促会如何用好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平台,推进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及东盟国家的商事法律服务合作,为企业提供全链条、一站式商事法律服务?近日,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秘书处秘书长、广西贸促会会长魏然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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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广西贸促会在RCEP等自贸协定推广实施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

魏然:我们在全国贸促系统率先出台《服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为企业提供关税筹划、原产地规则培训、“走出去”规划、优惠原产地签发、商事法律纠纷解决等服务,引导企业加强与RCEP成员国政策、规则、标准对接,不断提升企业自贸协定利用率。

今年1月6日,我们在全国范围内率先举办RCEP工商领袖论坛,发布《RCEP工商界合作南宁宣言》《RCEP解读及适用电子指南》,推动成立RCEP工商咨询理事会;举办中国自贸协定推广实施国际合作论坛,发布16本《自由贸易协定商务应用指南》以及24个国家《企业对外投资国别(地区)营商环境指南》;启动14个广西国际商会RCEP境外企业服务中心,为促进双向投资贸易提供一站式服务;率先在全国贸促系统成立RCEP推广实施中心,开展RCEP政策培训和研究,在广西5个设区市开展第一批RCEP推广实施试点工作。

目前,我们已实现对已生效自贸协定原产地证签证服务的全覆盖。自2021年1月份以来,广西贸促系统共签发价值约10亿元的优惠原产地证书,为企业节约关税成本5032万元。签发量前3位的优惠证书分别是中国—韩国原产地证、中国—东盟原产地证和中国—澳大利亚原产地证,占总签发量的93%。

记者:广西贸促会在用好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优势,搭建国际化商事法律交流合作平台方面采取了什么举措,取得了哪些成效?

魏然:我们顺应中国与RCEP及东盟国家经贸合作不断发展、商事法律服务需求日益增长的趋势,在峰会框架下培育了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研讨会这一品牌活动。研讨会自2014年创办以来,已成功举办8届,是目前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会期内唯一涉法类论坛。

研讨会始终聚焦商事法律热点问题,不断强化服务经贸的功能和作用,发布了《中国—东盟商事法律合作共同宣言》《中国—东盟商事联合调解合作协议》等成果性文件,推动设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南宁国际商事法庭、中国—菲律宾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中国—越南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中国—老挝商事法律合作委员会、广西商事调解协会等,推动中国国际商会广西商会全覆盖建立驻RCEP国家商事法律服务点,并发布了多项研究报告。研讨会已成为以法律合作促进经贸交流,为区域经济发展提供商事法律有效供给的重要平台。

2022年,在峰会框架下,我们还举办了RCEP及东盟国际仲裁高峰论坛。论坛围绕RCEP背景下中国—东盟国际仲裁的革新与发展开展全方位探讨,推进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多元化建设,受到各方广泛好评。

记者:广西贸促会在为企业提供商事法律服务方面有哪些抓手?

魏然:我们积极争取中国贸促会授权设立7个机构,整合成立中国贸促会(广西)自贸试验区综合服务中心,为企业提供一站式商事法律服务,助力广西自贸试验区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

综合服务中心下设中国贸促会自贸协定(广西)服务中心、中国贸促会/中国国际商会广西自贸试验区调解中心、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广西)自贸试验区办事处等法律服务机构。这些机构自2021年运营以来成效显著。2021年1月份,广西贸促会法律事务部与南宁市青秀区法院联合成立诉调对接中心。截至目前,已受理涉及泰国、墨西哥、科威特等国家的商事纠纷案件2500余起,案件标的约3.5亿元。

同时,我们还推动成立广西商事调解协会,进一步强化商事调解的民间角色优势,促进完善标准化市场化的商事调解规则,加强商事调解人才培养。

目前,广西贸促系统经贸摩擦预警网络已覆盖8个设区市及中药材香辛料等行业,累计发送预警信息500余期,不断提升企业应对经贸摩擦能力。今年8月份,我们成功推动在南宁设立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东盟庭审中心,为包括东盟国家在内的RCEP地区新兴领域争议解决提供高质量仲裁服务,助力广西打造面向RCEP及东盟国家的区域仲裁基地。

关键词: 金字招牌 商事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