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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陕西省洛南县人民检察院召开干警大会,专题学习了最高检《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和市检察院第一季度重大事项填报情况通报,并就深化落实“三个规定”做出安排部署。

今年以来,该院利用干警大会和周五党团活动组织全体干警学习《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等“三个规定”主要内容及省检察院制定的实施细则等,教育引导全体干警不断深化理解,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贯彻执行“三个规定”的自觉性。同时,院党组特别是党组书记、检察长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对填报工作亲自抓、亲自管,从自身做起,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督促检察人员按时填报。办公室加强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和专项督察,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案件当事人监督,对检察干警办案过程中有违反“三个规定”的情况,存在应记录不记录或者不如实记录填报、隐瞒不报、或者通过案件暴露出来的,严肃执纪问责。

下一步,该院将以扎实开展“三个年”活动为契机,严格落实“三个规定”,切实筑牢防止干预司法的“防火墙”。

供稿:洛南县人民检察院 刘 琦

责编:李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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