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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10件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进一步推动办好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典型案例中,有5件是针对新业态或新问题。浙江省海宁市检察院督促整治社区团购食品安全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中,检察机关针对社区团购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通过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并以点带面推动行业治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2022年,检察机关立案办理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案件20341件,督促查处销售假冒伪劣食品741.1吨,同比上升62%;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冒伪劣食品196.4吨,同比上升7.7倍;督促查处销售假药和走私药品539种共1.4吨;督促收回流通中的假药和走私药品200种共0.7吨。

另据统计,2020、2021两年时间里,全国检察机关食药领域提起民事公益诉讼3200余件。其中,提出惩罚性赔偿诉求的占起诉案件总数的80%以上,法院支持检察机关诉讼请求的案件占已作出生效裁判案件的99.1%。

此次发布的案例中的5件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均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提出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并得到法院支持。(经济日报记者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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