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算法干预搜索,限时免单说话不算话,在线预定退订难……网络消费引纠纷怎么办?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发布网络消费典型案例,进一步维护网络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数字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据统计,近五年,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9.9万件、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件2.3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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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件为例,2018年一审审结1.2万件,2022年一审审结3.2万件,案件数量增长近两倍。”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贺小荣介绍说,除这两类案件以外,还有大量涉及产品责任、租赁合同、旅游合同等网络消费的案件。最高法近年来加大消费者权益司法保护力度,积极营造有利于消费升级的法治环境。
此次发布的10个网络消费典型案例,涉及负面内容压制合同效力、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未成年人网络充值、在线旅游预定服务、限时免单促销、二手商品交易、在线租赁、平台经营者责任、网络食品安全、格式条款效力等问题。
其中,张某某诉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认定未成年人超出其年龄、智力程度进行网络游戏充值的,监护人可依法追回充值款,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空间和法治环境。
“数字经济领域的发展日新月异,直播营销、外卖餐饮、在线租赁、网络约车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这也给民商事审判提出了新要求,带来了新挑战。”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二级高级法官高燕竹结合审判实际说。
某文化传播公司诉某信息技术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认定通过算法技术等手段不正当干预搜索结果排名,以实现正面前置、负面后置的“负面内容压制”合同条款无效,切实维护消费者知情权和网络空间公共秩序。
张某与周某、某购物平台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一案,认定满足限时免单约定条件,经营者应当依约免单,有利于进一步规范网络促销活动。在另外一起网络购物合同纠纷案中,人民法院剑指网络消费中的霸王条款现象,明确认定“交易完成,不支持售后维权”的格式条款无效。
“这些案件通过个案裁判明确价值导向,彰显了司法在引导市场主体规范诚信经营、维护公平有序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贺小荣说。
生活中,消费者通过在线旅游平台预定酒店服务,可能涉及中间商等多个环节,法律关系错综复杂。诸如此类的新类型案件中,人民法院通过依法审理案件,可以进一步明确权利行使边界和责任范围,发挥司法裁判引领作用。
“线上预定服务提供者上游对接各类服务商或供应商,下游对接广大消费者,中间往往涉及多个环节,容易滋生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道德风险。”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说。
典型案例中,熊某等诉某旅行社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就是涉及在线旅游平台经营模式下的消费者权益保障问题。该案裁判认定提供酒店在线预定服务方应当履行协助退订等合同附随义务,未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依此裁判结果,将有助于防止消费者权益被不当减损,有利于促进在线旅游平台经营模式健康发展。(经济日报记者 李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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